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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天猫提供关键证据!多家电商企业偷漏税被查!

日期:2023-04-17 23:55:46 / 人气:

  但各种不合规现象,诸如不做税务登记、虚假申报、不记账内收入等企业乱象仍时有发生。

  判决书显示,该电子商务公司在今年办理了留抵退税,但税务机关全面检查后发现,在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之间,该公司有746.33万元的网络销售额未申报,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97万元。经还原计算,产生少缴增值税59.17万元,多退留抵税额37.83万元。

  经核实后,税务部门对该公司处少缴增值税税款0.5倍罚金,计29.58万元;处多退增值税税款1倍的罚款,计37.83万元;再加上城建税、印花税等,该公司最终需缴纳约70万元的罚款。

  今年7月,杭州某销售电子产品公司被税务稽查,2019年在淘宝取得的含税销售收入是2145.08万元(不含税销售额1898.17万元),其中已申报含税销售收入11599元,另有2143.92万元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

  杭州税务机关查出违法事实的一依据有两个,一个是该公司对应淘宝账户的支付宝收入,另一个是经管理局盖章的账务报表。

  9月16日,广州市税务局向广州市某服饰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文书显示,该企业于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通过淘宝天猫电商平台取得销售收入合计1141.01万元(含税),换算成不含税收入1003.03万元,2019年已申报销售收入为64.58万元,剩余销售收入938.46万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最终该企业被定性为偷税,少报收入,虚假申报,少缴应纳税款,并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50%税额共计罚款69.28万元。

  2019年《电子商务法》开始实施,再加上金税三期税务系统的监测管控,不缴税、虚假申报偷税漏税行为将无处遁形。

  电商交易大多是靠走量薄利多销,消费者比较少要开发票,因此大部分收入走的是私账。

  很多企业利用线上买家不开发票的习惯,不申报,少列收入,在公司账上只体现很少部分的收入。

  殊不知《电商法》早有规定:“电商平台有义务保留至少3年的交易数据,并依法同步给税务机关。”

  上述案件的第三例的关键证据就是淘宝、天猫联合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年度交易流水数据,你的账本不是私密的,税局想知道就能查的一清二楚。

  但如果证明交易是刷单的,将会面临市场监管总局处罚,罚款50-200万,而且还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商家被所有电商平台禁入。

  比如说以刷单的数据进行缴税,如果13%的税点,刷了200万你需要补缴税款:

  如果你能证明这200万是虚假交易(刷单),你就要承担市场监管总局罚款50-200万,被所有电商平台禁入,简直进退两难。

  一般纳税人卖货开票是13%;而小规模纳税人开票正常是3%,因此,对发票没要求的消费者,很多电商企业就会选择用其他公司给消费者开票,以此来降低税费成本。

  殊不知,这是虚开发票、有偷税的嫌疑,正常买谁家的东西,必须由谁开发票,否则就是虚开发票!甲店铺卖货,乙公司开票,这明显三流不合一,易被判定为虚开发票,轻则罚款重则有刑事责任。

  发票可以造假,但是货物流却没办法造假,一旦被查到,不仅补税+滞纳金+罚款,严重的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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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以数治税”时代,所有不合规的税务交易都将有迹可循,更何况是主营线上交易的电商行业,掩耳盗铃终将逃不过大数据的监察。

  对于企业而言,税务规范问题可以说是迫在眉睫,因此,企业应该更加重视合理规避涉税风险,剔除不必要的税务争议问题,做好稽查风险应对举措。

  各企业老板们一定要有税务风险意识,不要心存侥幸,觉得查不到自己,提前做好税务合规,严防税务风险,才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正确生存之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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