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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04-26 10:38:54 / 人气: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71.50万元(含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近年动荡的全球能源局势与逐步深化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正在深刻改变着中国能源行业的转型进程。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了“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要坚持立足中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双碳”战略和能源转型。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2》显示,2021年,全球天然气需求增长5.3%,恢复到2019年疫情之前的水平,并首次突破4Tcm大关。2021年其在一次能源中的份额与前一年持平。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液化天然气进口国,占2021年全球液化天然气需求增长的近60%。

  2022年,我国能源行业积极保障能源安全和稳定供应,国产气持续稳步上产,全国天然气产量2,178亿立方米,比2021年增长6.4%。其中,深水气、页岩气和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增产明显,煤制气产能利用率也比2021年有所提升。中国海油首个自营1,500米超深水大气田“深海一号”累计生产天然气超30亿立方米,塔里木油田新建天然气年产能10亿立方米,中国石化加速川渝地区我国首个千亿立方米级天然气生产基地的建设步伐。

  天然气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之一,是国家满足能源需求、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主体能源中唯一能兼顾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优质清洁能源,未来将成为能源结构改革中重要增量能源,并会在国家能源消费结构升级,实现多能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进程中担当重任,为我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对国家实现“双碳”战略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此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 业,也是服务于经营区域内千家万户的公共事业。自公司成立以来,围绕天然气行业中下游产业链的分布,开展城镇燃气管网运营及燃气设备的安装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新疆南疆区域内具有行业竞争优势。近年来,公司在深耕现有市场并适时拓展新区域市场的同时,在油品、供热、新能源汽车充电、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适时切入,在经营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和巩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是推动经营区域内“绿色GDP”发展的中坚力量。

  公司主要业务为城市燃气供应、加油加气站运营管理、城市热力供应、燃气设施设备安装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模式主要是经营下游终端的燃气销售业务,包括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经营模式是公司向中石油天销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捷公司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通过公司自有管网体系,充分发挥区域中压环网优势,科学规划、互联互通,精准对接下游用户,向公司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用户提供服务。

  加油加气站运营管理业务模式是依托公司遍布在喀什地区、克州地区、图木舒克市的在建及建成投产的40余座加气站或油气合建站,形成网状布局,向私家车、公交车、运输车等社会车辆提供经济、安全、环保的天然气燃料及汽油柴油等燃料。

  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业务模式是提供燃气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等服务,目前是通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1级资质)等相关专业资质的全资工程安装子公司,为用户提供全套燃气配套建设服务。

  城市热力供应经营模式是公司在喀什市、阿图什市供热特许经营的区域内,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集中或独立的供热热源,通过热力管网,为各类民用商用建筑提供集中供热服务。通过与区域内的用热用户签署供热协议,向用户收取采暖费的方式实现运营收益。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823.6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157.79万元,同比降低5.7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06.2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08.11万元,同比降低5.9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132,021.7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68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安林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062,211.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715,0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93%。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内部董事的薪酬以其在公司对应的岗位为标准进行考核发放。给予独立董事按照10万元/年标准,按月发放津贴。

  3、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而定,并根据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和通货膨胀水平做相应调整。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赵安林、陈志龙、郭鹏、秦秀丽、张秀丽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62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0,536,041.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263,958.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7]55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277),在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180)、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7),在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129.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19,014.23万元,用于收购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光正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上述议案于2019年7月29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交加气站”、“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项目终止,将“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中的314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东城门站项目延期,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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